释义 |
中山入户条件最新政策是: 1、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3、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