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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要交吗?
释义
    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一、拆迁房怎么买卖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三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核心过户,过户当日付六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较后的1成。
    3、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以下风险:
    拆迁安置房有上市交易期限。购买时未到期的,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之前,房屋所有权没有变更,原业主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造成一房二卖纠纷,也可能由于原业主外部欠款,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等,上述情况下,买方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追究原业主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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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8: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