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包括离婚案中的原、被告,抚养、赡养案中的义务人,以及其他案件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必须到庭的被告指的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两次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拓展延伸 被告应当出庭的法律要求及程序 被告应当出庭是法律程序中的一项重要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亲自到庭出席,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被告出庭的程序包括接到传票后及时向法庭确认出席意愿,准时到达法庭,并在庭审期间积极参与辩护。未能按要求出庭可能导致法院对被告的不利判决,甚至可能被判定为缺席判决。因此,被告应当认真对待出庭要求,并咨询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被告应当认真对待出庭要求,积极参与诉讼程序,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亲自到庭出席,并积极参与辩护。未能按要求出庭可能导致不利判决,甚至缺席判决。被告应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程序,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