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能判缓刑吗?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具体还要看该案件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要是符合缓刑条件的话,那么就会在判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缓刑。否则的话,就不会同时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盗窃罪犯罪分子是满足缓刑条件中的对象要求的,只要再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并非不可能。而要是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话,本身的量刑幅度就比较高了,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注意: (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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