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6条规定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该条规定的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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