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数额一万元以上立案追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至二十万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万至五十万罚金。 法律分析 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下: 1、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拓展延伸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要件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要件是指在实施有价证券诈骗行为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要件包括:一是主观方面,即故意实施欺诈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虚假文件等;二是客观方面,即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不法利益,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至于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刑期可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得金额等因素进行裁量。 结语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根据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罪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和客观经济损失。刑期和罚金数额将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所得金额等因素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