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所里面羁押的犯人,一天三顿正常吃饭是免费的,不要钱被拘留人不用交生活费的,由政府经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