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办理 土地使用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这个咋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如果未办理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