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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怎么办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另行安排工作。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是,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无法履行合同,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满足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解除合同如何补偿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予以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本单位的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满劳动者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公司应该支付赔偿金,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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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3: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