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情形: 1、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单独适用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同,并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