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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情形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
释义
法律主观:
1、 行政复议机关 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行政诉讼过程,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时不能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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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1 1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