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律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当事人地位 |
释义 | 绍兴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法释〔2020〕23号) 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四、遗产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绍兴律师: 对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当事人的认定,本条作了规定。在继承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 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如果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受遗赠人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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