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新昌律师:继承开始后的通知义务 |
释义 | 绍兴新昌律师 民法典: 第六编  继    承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事项,涉及到通知的义务。对于继承人来说,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事由开始的点。因生活关系,被继承人身边可能会有继承人在,会知道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这时,就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有遗嘱执行人的,则要通知遗嘱执行人。 对于极端情况下,有可能出现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则由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这个规定,可能会与我国的民俗有关的。人死为大,大家都会有所动作的。规定是表面的,还是要按民间的习俗,或者人性,来尽最大的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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