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绍兴新昌离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法释〔2020〕23号) 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四条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绍兴新昌离婚律师解读: 在遗嘱继承人按遗嘱规定,取得遗产后,他仍有权他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解读: 对于继承人继承的份额,该条作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该条规定,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不同情况的继承人作出了分配多少的原则性的规定,有利于在实际操作上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