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出嫁後有权分得拆迁款吗? |
释义 | 外嫁女在房屋分配和继承权方面享有平等权益,包括农用土地和宅基地的补偿费以及父母的房产继承。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外嫁女都有权获得应有的份额,即使嫁到外地也不例外。 法律分析 首先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房屋的分配权或者继承权是不分男女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女方都是有权享有的。 第一就是农用土地,如果嫁出去后,对方家庭并没有土地的话,那么女方在原来农村的土地是不允许被收回的,如果拆迁涉及到这部分土地,外嫁女是有权享有补偿费的。 第二就是宅基地了,如果老家在最开始盖房子的时候,女儿有出过钱来进行接济,那么到时候拆迁补偿是有她的一份的。这种情况一般时间比较久远,如果女方主动放弃的话,是可以不用分给她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继承父母的房屋,如果有的父母没有写遗嘱的话,那么在他们去世后,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由其儿女继承的,包括外嫁女。当然,如果提前写好了遗嘱,并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应的,全部按照医遗嘱来继承。所以总体来说,就算是嫁去了外地,但是只要符合规定,在拆迁时,外嫁女也可以分到她应得的那份。 拓展延伸 婚后女儿是否享有拆迁款分配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女儿在家庭财产分配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拆迁款作为一种家庭财产,女儿在婚后理应有权分得。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女儿在婚后没有与丈夫签订财产约定或离婚协议,且没有放弃拆迁款的权利,她有权要求分得一定比例的拆迁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拆迁款的分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具体分配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案件和法院判决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男女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房屋分配权和继承权不分男女。女方在农用土地和宅基地的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如果女方嫁出去后,对方家庭没有土地,原农村土地不得收回;拆迁涉及到该土地时,外嫁女有权获得补偿费。如果女儿在盖房时出资,拆迁补偿应有她的份额。父母的房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所有财产都由儿女继承,包括外嫁女。然而,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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