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非国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国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则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可见,国有企业债务人目前尚不具有独立的破产申请人地位。国有企业的破产都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无论同意申请破产还是不同意申请破产,都有可能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