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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恳请专业法律人士解答房产继承问题?
释义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若除大女外,其他两个女儿被送走,并办理收养手续,那么原则上被送养的两个女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则只有大女儿享有法定继承权。若父亲母亲去世之前未立遗嘱,外婆在世,那么外婆和大女儿有权继承母亲遗产的一部分,父亲遗产则有大女儿全部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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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