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保全至关重要。被告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电子证据完整性,如存储备份、设置密码、使用数字签名等。同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查封、扣押相关物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对证据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应当制作查封、扣押、冻结清单,并通知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对于因职务犯罪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追缴或者处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妨碍司法机关查明事实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保全不仅关系到案件的胜负,还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因此,被告人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电子证据,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查封、扣押相关物品,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