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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体不舒服可以拒绝加班吗?
释义
    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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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