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方全责,修车期间交通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释义
    律师解析: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