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 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 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 一、转贷哪些材料必不可缺 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材料,才能够顺利进行贷款。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7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