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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代表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申请的效力如何?
释义
    法律分析:律师代表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申请,需要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进行,其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刑事案件中,被依法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解除羁押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羁押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被羁押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被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确有不必要羁押的,应当解除羁押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律师依法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时,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和建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依法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时,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法律依据,律师代表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申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符合法定条件,则申请效力应当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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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