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是为了保障其法律权益,但该过程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会见时间限制: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过一定的时间。例如在逮捕阶段,每次会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在羁押期间,每次会见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 会见地点限制: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需要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一般是在看守所或者公安局等指定场所。 3. 会见内容限制: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内容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涉及敏感话题。律师也不能向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传递非法信息。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的律师可以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会见被告人。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时间和地点由看守所、拘留所、羁押所或者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确定,律师应当遵守看守所、拘留所、羁押所的规定。” 2. 《律师法》第二十条规定:“律师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涉嫌犯罪人员的隐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律师、法律工作者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时,不得明知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其他虚假材料,或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瞒、毁灭证据。否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