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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能否会见律师
释义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具体原因如下:
    1、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指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不受此限;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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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