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符合病种规定的慢性病,本人只能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只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患有恩施州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之一的参保职工(居民),均可申报严重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 申请时,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期医疗资料,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从严重慢性疾病鉴定专家库随机选择专家,通过“盲评”方式组织评审。恶性肿瘤每季度评审一次,其他病种每年评审一次。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