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刑与附加刑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及其含义,以及死刑在我国刑罚中的地位和外国人犯罪的处理方式;第二部分介绍了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法律分析 一、主刑和附加刑分别包含什么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刑事处罚中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外国人犯罪的,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商标权内容包括什么 1、专有使用权。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4、转让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结语 刑法中的主刑和附加刑分别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商标权涵盖了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商标法的规定所总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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