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 |
释义 | (一)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同期年利率4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年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四)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五)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六)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准则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民间借贷纠纷流程怎么走 民间借贷纠纷的流程为,首先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由法院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予以受理,再由当事人参与庭审,进行陈述和辩论,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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