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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释义
    中国法律对女工的保护有特别规定。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地下矿山、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被禁止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或者孕期禁止劳动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工人。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或者孕期禁止劳动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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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4: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