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可以获得离婚赔偿吗? |
释义 | 出轨是否能得到离婚赔偿 1、只有无过失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果自己有外遇行为,且与他人同居,则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夫妻双方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离婚的,无过错的,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住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属 有其他重大过失。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十条夫妻双方有民法典第一千九十一条规定的过失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行为上的错误。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要求,要求方必须有过错,且其“过错”是导致离婚的过错。 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配偶一方应当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2、一方行为具有违法性。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求,过失方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或婚姻合同对婚姻义务的要求。 例如,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相互扶助义务等。 3、被害人无过失。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受害者要件,要求损害赔偿的受害者必须有主观过失。 4、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结果要件,即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有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损害事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个事实表现为离婚。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只有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离婚的,才能要求赔偿。 如果没有离婚的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也不能要求赔偿。 5、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过失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失方的损害事实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离婚赔偿只有配偶一方与第三方婚姻、家庭关系的破坏行为直接导致离婚的最终结果才能实施。 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 直接因果关系是这些损害行为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理由。 例如,被害人以感情不一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审理中查明“感情不一致”实际上是由另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因素造成的,应当适用离婚赔偿。 “在审判实践中,并不是每个离婚当事人都知道离婚赔偿的法定事由,只要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官就应当查明并作出相应的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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