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6级伤残是什么程度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级伤残程度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W级;6、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或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0: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