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子女能改姓名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