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后离婚是否还要退还彩礼 |
释义 | 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退还彩礼,但三年后通常无法要回彩礼。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彩礼的退还政策,但并未明确禁止强制收受彩礼。符合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女方不需要退还的情况包括同居两年以上、有孩子或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结婚三年后若离婚,通常不需要退还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则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政策以规范化退还彩礼,使其更具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但并没有强制禁止收受彩礼的规定。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只要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虽办理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不满两年,但孕育有子女;(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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