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半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半年离婚是不予以返还彩礼的,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男女结婚时,由男方给予女方结婚彩礼的,那日后才有要求返还彩礼的基础。而此时并不是看夫妻在结婚之后多长时间离婚,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中的情形规定,在满足的情况下申请退还彩礼的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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