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一审什么意思 |
释义 | 第一审民事案件是指案件第一次立案并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可能出现在基层法院、中院及高院,民事案件主要根据诉讼标的、管辖范围等不同,在不同的法院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详细规定。一审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 ①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进行审查。 ②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要做好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宣布开庭。 ④法庭调查。 ⑤法庭辩论。 ⑥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⑦评议和宣判。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审的不同之处: ①对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派人出庭。 ②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随时和解,或者在宣判前撤回自诉。 ③被告人在宣判前可以反诉。一、一审是什么意思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二、一审的程序是什么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三、一审与二审的区别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三)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四)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五)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六)裁判方式不同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七)审理期限不同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一审是当事人对某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上级法院受理开庭。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二审法院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法院判决生效后,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诉都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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