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婬罪判刑案例 -刑事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 自2011年开始,王某某雇用唐某某、陈某某、官某某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XX花园某出租房内,利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同时通过电话、网络聊天、手机短信等手段介绍他人卖淫,每成功介绍一次收取50至150元不等的报酬,时间长达两年多。到2013年3月案发时止,王某某伙同唐某某、陈某某、官某某等人共介绍他人卖淫高达3000余人次,牟取非法利益四十多万元。这是广州市多年来破获的最大的介绍卖淫案件,曾经轰动一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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