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两套房老人多次立遗嘱究竟以哪个为准的确认方式:若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多份遗嘱之间有抵触条款的,抵触条款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进行处理。若没有公证,且多份遗嘱具有抵触条款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数份遗嘱没有抵触的,则全部依法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