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处死刑一般执行多久 |
释义 | 死刑被判立即执行的,一般是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缓更严厉的刑罚。 一、死刑犯是怎么执行 执行死刑犯的方式是: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式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二、女刑犯怀孕的话是不是就不用执行死刑了 被判处死刑的刑犯如果被发现正在怀孕,是不执行死刑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改判。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三、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平时所说的,与死缓相对应的“死刑”,准确地叫“死刑立即执行”,指的是对犯了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剥夺其生命的一种严厉处罚,由人民法院做出死刑判决后,层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日常生活中的死刑、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在死刑考验期届满后,根据犯罪人的表现给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在死缓考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律规定而执行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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