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房产持有人去世,如何处置房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共有房产持有人去世,如何处置房产? 房产共有人去世应该办理继承。需要办理继承,由继承人和房主办理新房产证,确定产权后,有这两人把房子签字过户给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标注,住房权益他就有份额,没有约定多少,就是默认当事人和房主各50%。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就带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的一半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该遗产属于其法定继承人的,产权不全属于共有人。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共有房产能否立遗嘱 你好!为什么不可以呢?你也说了,是立遗嘱把“个人部分”给其他子女,公民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至于如何确定份额的问题,也并没你想象的那么复杂,不是说“共同共有”就没法确定份额了,不是这个概念。再说了,最后还有法院呢,你们确定不了,法院会帮你们确定,最后以具有强制力的判决书的形式昭示其确定的合法性。所以说,没那么复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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