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
释义 | 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 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第二,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我国也以案件标的额作为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立法机关考虑到我国目前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均衡,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仍存有差异,故而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并未采用全国"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以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作为参考。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为41799元,按30%计算,全国大多数省区市为12000多元。由此看来,此标准之确定较为科学合理。 第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 第二百七十三条 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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