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如何追回?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续以及征地补偿款分配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金的分配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由村委会自行决定。 法律分析 若集体征地补偿金被个人非法截留,而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的情况下进行截留,村民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 一、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吗 征地补偿金的分配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由村委会自行决定。村内的土地被征用后,村委会应该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村民讨论会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讨论决定征地补偿的分配方案。只有十八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才能参加村民会议,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代表参加会议,决定必须要经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才可以。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让别人种了,是否赔偿款给谁?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三块,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一般来说,村集体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其余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上,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谁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谁。另外一种是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安置补助费按照谁安置支付给谁的原则,如果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则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结语 集体征地补偿金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的情况下进行截留是违法行为,村民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申请宅基地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中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由村委会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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