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纠纷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作出裁决;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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