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可以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购房合同必须公证。双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一、办婚姻状况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需要的材料: 1、办理未婚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 2、办理已婚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公证遗嘱必须在本地做吗 当事人并不是只能在本地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可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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