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协议解除是否需要赔偿? |
释义 | 在我国劳务协议解除是不能要赔偿的,因为劳务协议不等于劳动协议,到期就会终止,也不会有赔偿。《民法典》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仲裁协议如何撤销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仲裁协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定可撤销情形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 解除劳务协议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务协议的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赔偿损失等。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流质条款为什么无效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流质条款无效的原因是:债务人提供或者请求第三人提供高价值的抵押财产担保较小的债权明显有失公允的;债权人乘人之危迫使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的;债权人胁迫债务人订立流质契约的;债务人基于对抵押财产的重大误解订立流质契约的。 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有赔偿吗 劳务协议提前解除是否有赔偿要看提前解除的原因。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还款协议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还款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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