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是询问笔录。法律上,刑事传唤不适用于证人或无法明确是嫌疑人的人,且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