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 深圳市最低工资中是没有将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剔除在外的,亦即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是指应发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非实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剔除高温津贴以外,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