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他人财物拒不归还 |
释义 |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拒不交还就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一、非法侵占罪法律 非法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二、侵占罪案件是自诉还是公诉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司法机关要经过当事人自诉才处理,如果当事人本人没有告诉,不予处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告不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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