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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文件一般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释义
    投标文件一般有分为三大块:即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1、综合标部分,即一般所说的投标函部分。包含的内容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报价、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履约担保保证、投标担保、对招标人的其他承诺)、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其他资料(电子文档、U盘、光盘、Excel、Word)等。
    2、商务标部分:有关报价规定(执行定额的标准或清单报价)、市场价格信息(执行何时、何地的价格信息)、商务标编制说明、其他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主要业绩)等。
    3、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等。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不合格会被否决投标,具体分析如下:
    1、授权委托书不合格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但未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无效(超出代理期限、授权范围不涵盖该投标项目),或者联合体投标但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可否决其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自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不一致,从中难以辨别必要的评审所需信息,影响评标判断的,该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内容不全(如缺少投标报价表、试验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或者因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而影响评标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4、签字盖章不合格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单位盖章且无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5、未经允许提交两份报价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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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