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释义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例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等。
    3、犯罪主体
    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4、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4: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