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房产 |
释义 |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额的继承父母的房产,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为了使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律师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或其他财产,将其全额赠与给独生子女。 一、继承权的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二、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 1、继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 2、遗嘱继承、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不存在有效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方能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可以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适用,事后需要以其他形式再立遗嘱)。其中后三种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不能有利害关系,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律师见证)参与。 4、遗嘱和遗赠的区别:继承人范围不同,遗嘱是在法定继承人中选择某一个或某几个继承其遗产;遗赠是把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实际上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遗赠,需要受遗赠人负责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情形时,老人和子女签下协议,约定某子女对其尽赡养义务,百年后遗产由其继承,这种协议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老人希望财产由该子女继承的意思只要是真实的,可以作为普通遗嘱来对待。遗赠给任何人都可以吗?不是的,可以了解一下泸州二奶案,富豪立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二奶,最终被法院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遗嘱无效。 5、如遗嘱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处分的,该部分内容无效,举例说明:父亲在世时立下遗嘱,约定百年之后,由其子继承夫妻共有的财产某处房屋,那么这样的遗嘱就属于部分无效,首先应当把配偶的一般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是父亲的遗产,才能按照遗嘱由其子继承这一半份额。 6、继承权男女平等。 7、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8、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叫代位继承。 9、丧偶儿媳和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0、法定继承的,一般均等分割。特殊情况的,少分或者多分。 11、遗嘱必须对无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举例说明,如果某老人近亲属中仅剩下自己的老母亲和憨傻的儿子的,老人仍立下遗嘱由儿子继承全部遗产,那这样的遗嘱会被认定部分无效,因为必须给老母亲保留必要的份额。 12、婚内夫妻任一方所获遗产,如无明确说明,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13、人死债销?不是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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