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抗诉的条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并且抗诉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一、上诉和抗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上诉权的主体有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抗诉权的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提出的理由。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抗诉必须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3、提起方式不同。上诉既可以采用书面,也可以口头。抗诉应当提交抗诉书;4、上诉不加刑,但是检察机关抗诉不受此限制。 二、开庭后多久会下判决书 开庭后下判决书的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三、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直接抗诉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从接到判决书的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